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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政策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下称「政府」)会确保所有透过「香港政府社会企业网站」(下称「社企网站」)递交的个人资料,均严格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的有关条文处理。

收集资料

政府会使用小型文字档案(cookies)记录「社企网站」的浏览情况,但不会收集任何足以辨识使用者身分的资料。
当使用者用电脑浏览一个网站时,小型文字档案会建立于电脑内,这种档案通常包含匿名而独有的识别符,用以辨识个别电脑,但不能用以收集任何个人资料,即是说,不具备辨识网站个别使用者的功能。
政府使用小型文字档案收集使用者对网站的浏览喜好。
你可选择接受或拒绝贮存小型文字档案。如你拒绝贮存小型文字档案,将不能使用「社企网站」的某些功能,例如贮存你使用「社企网站」浏览喜好。

搜寻服务

「社企网站」的搜寻服务是由一个政府的独立承办商提供。该独立承办商通知我们该公司于「社企网站」提供搜寻结果时,不会收集可识别个人身分的资料。但该独立承办商会将你一些经由使用搜寻服务所得的匿名资料交予政府,作政府网站流量分析之用。政府不会从任何上述搜寻活动收集到的数据,跟任何 可能由政府持有的个人身分资料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