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总署的「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向合资格机构提供种子基金,用以成立或扩展社企。受计划资助的社企须为弱势社羣提供就业机会,及/或提供切合他们特殊需要的产品/服务,以协助他们自力更生和有效地融入社会,社企并且须于资助期满后持续营运。
每项核准社企计划最高可获得300万元的拨款,资助期最长为三年。拨款可用以支付开业的资本开支及不多于三年的营运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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