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的「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向合資格機構提供種子基金,用以成立或擴展社企。受計劃資助的社企須為弱勢社羣提供就業機會,及/或提供切合他們特殊需要的產品/服務,以協助他們自力更生和有效地融入社會,社企並且須於資助期滿後持續營運。
每項核准社企計劃最高可獲得300萬元的撥款,資助期最長為三年。撥款可用以支付開業的資本開支及不多於三年的營運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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